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科研項目(課題)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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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guī)范和加強學??蒲?/span>項目(課題)管理,保障科研工作順利開展,明確項目(課題)管理機構和科研人員的責任、義務、權限,不斷提升教師的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促進我校發(fā)展,更好地為行業(yè)和地方經濟發(fā)展服務,根據(jù)國家、省部相關文件,結合學??蒲泄ぷ鲗嶋H情況,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中的科研項目包括科研課題,以下統(tǒng)稱科研項目。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教職工為第一主持人所承擔或立項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科研項目分縱向項目、橫向項目??v向項目主要指我校承擔的由國家、各級政府、聯(lián)合學院下達的各類科研項目,各類學會、協(xié)會、社會組織下達的研究課題及我校下達的各類科研項目,以相關部門發(fā)布的立項文件或通知為依據(jù);橫向項目指以學校名義,按企事業(yè)單位要求開發(fā)的“四技”(技術開發(fā)、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咨詢)研究項目,以研究協(xié)議及學校收到委托或合作方的資助經費為確認依據(jù)。
第三條??科研項目的研究期限一般為一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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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科研項目實行學校、院部(處室)兩級管理。
第五條??學校學術委員會是指導學校項目研究工作,審定學校研究項目的規(guī)劃、立項、成果鑒定或評審的最高學術機構。科技與合作處是代表學校負責全校科研項目管理協(xié)調、服務的職能部門。各院部(處室)是學??蒲?/span>項目研究的基層單位,在學校分管校長的領導和科技與合作處的指導下,具體組織本部門的科學研究工作。
第六條??科技與合作處的職責主要是負責學校科研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指導和服務。制定科研規(guī)劃、課題指南和管理辦法,提供科研信息服務,開展科研對外交流,進行產學研應用性研究指導,組織學校課題立項評審,審核課題經費及經費使用情況,下達學校課題立項通知書,督促檢查課題研究進展情況,協(xié)調組織課題的結題驗收、鑒定與評審。根據(jù)國家、?。ú浚?、市(廳)等有關文件精神,負責組織縱向和橫向項目的申報,為科研工作提供咨詢服務。
第七條??各院部(處室)主要負責本部門年度和近期科研工作計劃的制定,初審項目申報資料,監(jiān)管立項項目的進展,負責開展校級立項課題的開題工作,協(xié)助項目主持人聯(lián)系、參與項目結題的驗收和鑒定工作,負責本部門立項項目的登記備案。各院部(處室)要明確專人負責科研管理工作。
第八條 ?項目實行主持人負責制。項目主持人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在科技與合作處和院部(處室)的具體指導下,獨立開展研究工作,負責制定項目研究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項目組成員的組成和日常管理,負責項目經費的使用,高質量地按時完成項目的研究工作。項目組應接受科技與合作處和院部(處室)的檢查和督促。
第九條??橫向項目管理是我??蒲泄ぷ鞯闹匾M成部分,科技與合作處是橫向項目組織管理的職能部門,指導各項目承擔單位與項目負責人開展項目對接和洽談、負責合同技術審核、過程監(jiān)督和協(xié)調、經費使用審核和監(jiān)督、結題驗收以及鑒定、報獎、成果登記等;各項目承擔單位由科研工作負責人負責橫向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項目承擔單位負責成果的推廣、應用與轉化工作;校黨政辦公室負責合同法律審核,財務處負責科研經費財務管理;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經費使用、結題總結、科技檔案歸檔等。
第三章 ?項目申報
第十條 ?項目研究應符合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緊跟職業(yè)教育發(fā)展態(tài)勢,落實“依托交通行業(yè)、緊貼造船工業(yè)、服務地方經濟”的辦學宗旨,積極探索,大膽創(chuàng)新,有利于職業(yè)教育教學改革,有利于地方經濟發(fā)展,有利于行業(yè)技術進步,有利于我校決策管理,有利于提升學校的綜合競爭實力,有利于提高教師的教學、學術水平。
第十一條??申請條件。
1.申請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獨立開展和組織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較充分的前期準備;
2.縱向或橫向研究項目的項目主持人一般應是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我校在職教學、教輔和管理人員。教改項目、青年專項項目及本校課題可向中青年教師傾斜;
3.項目主持人必須是項目研究的實際參加者,能切實承擔項目研究工作,遵守學術道德規(guī)范,具備指導開展項目研究的組織能力和學術水平。原則上項目主持人只能申報(主持)一個項目、參與一個項目;
4.申請項目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性或應用性,思想新穎,創(chuàng)新性強,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經費預算合理;
5.對于正在承擔校級以上項目研究者,或二年來立項(各類項目)后未能按期結題,或違反科研項目管理規(guī)定的申請者一般不再立項。
第十二條??申報程序。
(一)縱向項目申報。項目申請人根據(jù)各級有關部門項目申報通知、指南等文件選定課題,準備申報資料,提交所在院部(處室)。
(二)縱向項目立項。
1.初審。各院部(處室)負責對本部門申請人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并對申請人的科研能力、方案的可行性、經費預算等方面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簽署“是否同意申報”意見;
2.復審。各院部(處室)初審通過的申報表報科技與合作處,由科技與合作處組織相關學科專家進行論證,擇優(yōu)選題;
3.終審。①校級課題經學校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報請分管校長批準后,下發(fā)學??蒲许椖苛㈨椡ㄖ獣?/span>②申報橫向項目的材料嚴格按照企事業(yè)單位與學校簽署的合同項目進行審批,爭取獲得立項。③申報校外縱向項目的材料由科技與合作處上報有關部門,等待立項通知。
(三)橫向項目申報。橫向項目負責人應與委托方簽訂相應的合同書或協(xié)議書,經所在單位審核后蓋章。未蓋章的橫向合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項目申請人與相關單位達成合作研究項目或委托研究項目意向后,填寫《橫向項目(課題)立項表》,一并報院(部)負責人審核。
(四)橫向項目立項。院(部)負責人對合同進行審查:
1.關于合同類別:技術開發(fā)、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與合同填寫一致,內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項目名稱;
(2)項目內容、范圍和要求,協(xié)作方式,隨成果交付對方的設備清單;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4)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風險責任的承擔;
(6)技術成果的歸屬、分享和收益的分成方式;
(7)驗收標準和方法;
(8)價款、報酬或使用費及其支付;
(9)違約條款和共同條款,違約金或損失賠償?shù)挠嬎惴椒ǎ?/span>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2.合同條款中請確認付款方式、知識產權歸屬、糾紛賠償、科研設備歸屬(其中歸甲方所有的科研設備需附清單)、合作雙方的責、權、利等主要條款進行論證;
對合同內容、立項條件、科研計劃、完成時間、項目組的完成能力和學校的實驗設備、配套設施對項目的支持等情況進行論證和審核。
3.合同經對方單位蓋章后,交科技與合作處審核。(合同一式五份:合同由校黨政辦公室保存一份,科技與合作處保存一份,院(部)保存一份,項目負責人一份,對方單位保存一份)?!稒M向課題立項表》經院(部)審核、科技與合作處審核、分管校領導審批后,由科技與合作處保存。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學校先蓋章的,可以先由院(部)審查,學校蓋章,再由對方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凡需要校內職能部門給予條件保證的重大橫向科研項目,須經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分別簽署意見,必要時分送合同副本,以便校內協(xié)調。
第十四條??凡是項目主持人為本校教職工的,其申報的科研項目(或子項目)納入學校統(tǒng)一管理范疇,并在科技與合作處登記并辦理立項手續(xù),否則該研究成果不予認可。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五條??開題。項目主持人接到立項通知后,應盡快確立具體的項目實施方案,校級課題按照學科劃分由所在院部負責在一個月內組織開題,開題評審專家一般由3-5人組成(至少有一位院部以外的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各院部選定專家、時間、地點后,報科技與合作處備案;校外縱向項目評審鑒定人員由校內和校外專家共同組成,成員由各院部與科技與合作處共同商定,如項目下達單位對評審專家人員構成有具體要求,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信息溝通。項目重要活動和重要階段成果應及時報所在院部(處室)和科技與合作處。
第十七條??中期檢查。學校課題研究中期要填寫中期檢查表報所在院部(處室)和科技與合作處,由院部(處室)進行檢查,科技與合作處進行抽查。其它項目的中期檢查,遵照上級有關項目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
第十八條 ?項目調整與延期。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須由項目主持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院部(處室)領導同意,報科技與合作處審批、備案:
1.變更項目主持人或項目組成員;
2.改變項目名稱;
3.改變成果形式;
4.對研究內容作重大調整?;
5.變更項目管理單位;
6.項目延期(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對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上述變更的課題,將不予結題。
第十九條??項目撤銷。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撤銷項目:
1.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2.與批準的項目研究目標嚴重不符;
3.獲準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4.違反項目研究規(guī)定的其它情況。
對不予結題的項目和被撤消項目的主持人二年內不得申報各類項目,并追繳項目研究期間的部分或全部經費。已立項的項目如無極特殊情況不得自行終止研究。
第二十條??橫向課題的項目實施。
1.各院(部)負責人協(xié)助科技與合作處,對本部門的項目組進行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及成果統(tǒng)計等工作。橫向科技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對項目完成負有直接責任。項目組人員應服從項目負責人的管理,按時完成項目負責人分配的工作。
2.項目負責人一般不得代理和更換,遇有特殊情況(如出國、培訓、病休等)離開該項目組,項目負責人必須以書面形式委托項目組其他人代理負責,經委托單位和所在院(部)同意后,報科技與合作處審核批準。
3.技術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切實維護我校正當權益和聲譽。與項目有關的重要事宜、變更或說明須以書面形式上報科技與合作處,經科技與合作處審核后提交對方。協(xié)議各方不得單方修改、廢止、口頭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項目所在院(部)科研工作負責人應查明原因,提出意見,上報科技與合作處,并向委托方說明情況,經協(xié)商一致,雙方正式簽署書面變更或解除協(xié)議。
5.跨年度的橫向科技項目實行中期檢查報告制度,重大項目實行動態(tài)管理。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項目負責人應接受學校科技與合作處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研究計劃或合同執(zhí)行不力、無故拖延或經費使用不當而影響學校聲譽、損害學校利益的項目,學校在與所屬學校院(部)協(xié)商的基礎上有權更換項目負責人、中止經費使用或中止項目的執(zhí)行。
6.項目組及負責人除負有技術責任外,還應負有相應的經濟責任。當技術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糾紛,應及時上報科技與合作處,再與委托方協(xié)商,協(xié)商經過要以書面形式記錄備案;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應在糾紛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提請學校向有管轄權的技術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超過訴訟期給學校造成損失的直接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項目管理費。所有科研項目均需填寫《科研項目經費預算表》,經批準后,專項管理和使用,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二十二條 ?項目成果符合知識產權要求的按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鑒定和結題驗收
第二十三條??學校課題完成后,課題組應填寫《課題結題鑒定書》,經所在院部(處室)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科技與合作處,科技與合作處在一個月內組織召開學校學術委員會會議進行成果鑒定或結題驗收。
第二十四條??課題組提供的鑒定結題材料應包括下列所有文件的原始資料和電子版:
1.科研課題原始申請表、立項通知書、開題報告、中期檢查表、結題鑒定書;
2.技術研究報告(包括主要實驗測試記錄及測試分析報告;設計與工藝圖表;用戶使用指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報告及證明材料;涉及環(huán)保、勞動安全等特殊問題的要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或報告);
3.與課題申報成果形式相對應的成果(包括調研報告、發(fā)表的論文、調查問卷、具體的實物照片、光盤等);
4.準確的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名單及排序;
5.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
6.軟課題的結題,要求重點課題必須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一般課題在公開出版刊物發(fā)表論文;
7.硬課題的結題,要求其研究成果(教學設備、教具等)必須符合實用原則,并由相關部門檢查驗收提出鑒定意見。
第二十五條??校外縱向項目的鑒定和結題按立項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橫向項目完成后,項目負責人到科技與合作處辦理有關結項手續(xù),填寫《科研項目經費決算表》;將研究工作的全部實驗報告、數(shù)據(jù)手稿、圖紙、影像等原始資料交到科技與合作處統(tǒng)一管理。如對方要求提供驗收材料,并請對方單位開具項目驗收證明。(應用成果需提供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模型作品、方案設計、計算機軟件等)
第二十七條 ?橫向項目的鑒定和結題嚴格按照學校與企事業(yè)單位簽署合同的有關內容進行。
(一)如須鑒定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按照“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流程”申請鑒定,領取鑒定許可證、測試報告、科技查新報告等。
(二)成果推廣和轉讓時,對于學校享有著作權規(guī)定的所有權利或課題組只享有署名權、著作權所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由學校享有的科研成果,應按以下原則:
1.實施成果轉讓時,須由科技與合作處作為學校代表和受轉讓單位鑒定包括詳細責、權、利內容的轉讓合同。
2.成果轉讓費按2:1:1:6比例分成,即20%上交學校,10%作為科研基金,10%為中介推廣費,60%為課題組獎金,如有國家政策明文規(guī)定的須嚴格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課題由學術委員會在認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照課題申請表預期的成果形式,實事求是地提出客觀、公正、全面的鑒定意見,確定是否通過鑒定,并由學術委員會主任在鑒定書上簽字。
第六章 ?項目經費
第二十九條??科研經費計劃及額度由科技與合作處下達,項目組根據(jù)預算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顚S?,財務單獨列賬,超支不補。如需追加項目研究經費必須由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按相應的管理權限逐級審批。
第三十條??學校項目經費來源于學校提供的專項資金。其它項目經費主要來源于上級項目管理部門的撥款、按上級要求的學校配套經費或學校直接資助的經費;開展橫向項目研究相關單位的研究費用以及學校的資助費用。
第三十一條??在學校立項的橫向科技項目經費必須匯入學校財務指定賬號,不得轉入其他單位和部門,否則將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項目經費由學校財務處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二條??橫向科研經費的入賬,原則上要求由甲方單位通過銀行電匯、支票轉賬等方式匯入我校賬戶,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現(xiàn)金入賬的,項目負責人在交款單上填寫科研合同名稱、甲方單位和金額等,并經審批后,再將現(xiàn)金交到學校財務處入賬。對方單位的科研經費進入我校賬戶后,項目負責人按照課題研究計劃,確保課題的研究進度和質量。
第三十三條 ?項目研究經費嚴格按照《江蘇省省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和《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yè)技術學??蒲薪涃M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學校對有經費下?lián)艿?/span>縱向課題將再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標準為按市級、省級、國家級最多分別資助經費0.5萬元、1萬元和2萬元;橫向項目以合作單位提供科研經費為主,學校視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校級軟課題按照重點和一般課題分別資助3000元、1000元,硬課題的資助經費數(shù)額一般控制在1萬元以內;縱向項目中的經費自籌課題項目按照市級、省級、國家級最多分別資助經費0.5萬元、1萬元和2萬元。
第三十五條??項目立項后,由科技與合作處制作經費審批表,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領導批準后交財務處,由財務處根據(jù)科技與合作處下達的經費額度,給項目主持人建立經費本并下達到項目主持人,由主持人支配。在校財務處、科技與合作處管理監(jiān)督下,項目負責人按照學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合理、合規(guī)支配使用。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學校科技與合作處解釋,凡與本辦法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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