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須認真閱讀考試日程安排,明確考試地點,攜帶學生證(或?qū)W生卡、身份證)進入考場。
2.考試前,各學院檢查考場,要求考場黑板、地面、桌面等必須保持干凈、整潔,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3.考生提前1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按序就座在課桌無抽屜一側(cè)的指定座位,考生前后左右的距離保持相等,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荚囍幸髮⒂行ёC件置于課桌左上角,接受監(jiān)考老師的核查。無故遲到15分鐘以上者,取消考試資格,該科目按零分處理。
4.考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需事先提出申請,經(jīng)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并報教務處備案。否則作曠考處理(曠考者該課程成績按零分計)。
5.考生進入考場,除必要的文具用品(如筆類、繪圖儀、計算器)以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教材、講義、練習本、紙張、手機、隨身聽等(確有需要的物品由監(jiān)考老師派發(fā))。
6.考生參加考試,必須嚴肅認真,獨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如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傳遞紙條,傳遞膠帶紙,抄襲、交換試卷或夾帶與試卷內(nèi)容有關的物品),凡違反考試紀律和考試舞弊者,該課程成績按零分計,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并視情節(jié)輕重及認識態(tài)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7.答卷一律用鋼筆、黑色水筆或圓珠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試題如不清楚,允許學生舉手發(fā)問,由監(jiān)考教師當眾說明,考生不得隨意議論,否則以作弊處理。
8.考試中途未經(jīng)考試工作人員同意不得離開考場,如擅自離開,即視為交卷??荚嚱Y(jié)束鈴聲響后,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反扣在課桌上,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nèi)議論、喧嘩。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違者視為作弊。
9.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執(zhí)行。
?
?